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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漳州开展龙文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募工作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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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漳州市202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毕办〔2023〕8号)、《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漳毕办〔2023〕9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漳人社〔2020〕1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面向全区公开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募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镇街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具体如下:

岗位编号乡镇(街道)岗位名称招募名额

1景山街道办事处景山街道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4

2朝阳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3

3蓝田街道办事处蓝田街道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3

4步文街道办事处步文街道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4

5碧湖街道办事处碧湖街道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3

6郭坑镇郭坑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3

      二、招募对象及要求

(一)招募对象:具有龙文户籍或龙文生源的2023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募时适当加分照顾。

(二)招募条件

1、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5年7月出生);

3、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党政纪、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募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依据《龙文区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量化考核表》(附件2)的标准执行。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景山街道办事处龙文区梧桥中路32号景山街道办事处7楼704室2109217

朝阳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组织办2171213

蓝田街道办事处湘桥路9号蓝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号综合窗口2109883

步文街道办事处华艺世纪佳源5-8号步文街道办事处集中办公区2161018

碧湖街道办事处碧湖街道办事处四楼组织办2167782

郭坑镇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3楼经济发展办2181901

3、报名材料:

(1)《龙文区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审核表》(附件1);

(2)《龙文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填写自评部分),并附量化考核的奖励证书、党员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需提供所在村、乡镇(街道)证明材料,非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4)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退役证(退役士兵的须提供)、低保证(低保户的提供)等材料;

(5)一寸免冠照片(请贴于附件1相应位置)。

(6)闽政通社保缴费情况截图

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龙文区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审核表》、《龙文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募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量化考核,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三)体检

1、按量化考核评分成绩从到低分,以拟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量化考核成绩相同时,体检人选顺序按照: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优先的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岗位空缺则从应聘者中按照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志愿,直到选满为止。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量化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进入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聘资格。

6、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不再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聘用

经资格审核、量化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应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自主择业。若出现提前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区人社局备案。

(五)补贴标准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的薪资待遇,参照我区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按见习工资待遇,参照我区同岗位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点击查看>>>

1.龙文区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

2.龙文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3.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

原标题:关于开展龙文区2023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募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q.gov.cn/cms/html/lwqrmzf/2023-07-08/1905751958.html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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