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龙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招聘龙海市农村公路专管员的通知》(龙交〔2018〕60 号)组建农村公路专管员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镇招聘农村公路专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和管理,严守职业道德,坚持工作原则,遵守工作纪律;
2、原则上年龄小于35周岁,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熟悉管辖区内道路环境;
3、必须做到专职专岗,不得由村级两委兼任,不得承包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和保养作业;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悉应用微信、手机app、office办公软件等,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知识,从事过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5、一般需具有摩托车驾驶证或小型汽车驾驶证;
6、无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摩托车驾驶证或小型汽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两份。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报名地点:白水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室
联系人: 13015660119 (林倩)
2、白水镇组织人事室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初选名单经公示后,上报龙海市路长办公室审批,审批合格后由镇政府正式发文聘用。
三、专管员职责
1、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乡村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协助做好灾毁保险理赔,参与乡村道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及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2、巡查频次。原则上每日一巡,对路产路权受损、道路安全隐患等问题较多的路段应加大巡查频次。
3、巡查记录。建立健全巡查档案,重点记录基本情况(时间、人员、路段)、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含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记录要求详尽具体,应提供事件处理前后同角度对比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4、巡查报告。妥善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跟踪解决到位。职责范围内可现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较大的问题和职责范围外无法解决的,如涉及跨部门或职责不明的,要及时上报路长(办)协调解决。
5、配合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涉路纠纷调处、宣传引导等工作。
6、完成上级路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资酬报
专管员工资待遇由市交通局统筹核拨,由白水镇政府考核管理,原则上每月工资为1800—2400元标准。工资发放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报酬与工作职责、绩效考评相挂钩。
原标题:关于招聘白水镇农村公路专管员的通知
白水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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